通达股份(00256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信息报告主体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其他报告事项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报告[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应及时报告[11] 报告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时点最先发生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4] - 各部门或下属企业应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12][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先电话报告情况,并在24小时内送交或发送书面文件[13] - 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上报工作[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提供资料[15] - 重大信息需股东会决议的,提前一个月报告并备妥材料[19] - 存在特定情形的,提前20天报告并备妥材料[20] 保密与责任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1]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导致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