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4]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交易标的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1]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等情况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1] - 延期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与登记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规定[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28] - 累计投票制下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28] - 征集人持有公司股票需承诺在审议征集议案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29]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1] - 未填等表决票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1]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5] - 特定提案需经出席会议除董事等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等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38] 其他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程序等违法决议[40] - 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2]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批准[42]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38]
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