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0027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36] -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36] -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36] 信息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31] 信息披露义务与责任 - 公司应在规定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5] - 总裁等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7]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25]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对本企业信息披露负直接责任[30]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6]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指定一名信息披露联络人[30]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