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00270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良信股份良信股份(SZ:002706)2025-10-24 09:17

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3] - 公司或子公司拟发生特定交易应及时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方不同金额关联交易应报告[14]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都应报告[14]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等应及时报告[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应及时报告[18]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公司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应及时报告[18] - 公司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多方面变更[20] - 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禁止转让等情况属于重大事项[20] - 公司获得额外收益可能对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属于重大事项[20] - 重大社会责任事项包括环境等安全事故及违规行为等[21][22] 报告流程与要求 - 重大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文件[2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特定时点需预报可能发生的相关信息[2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23] - 董事会秘书需判断是否履行信息披露及审批程序并向董事长汇报[25] 信息披露限制与制度生效 - 未经授权公司各部门等不得对外披露信息[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