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002706) - 总裁工作细则
良信股份良信股份(SZ:002706)2025-10-24 09:17

总裁任职与解聘 - 特定情形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5]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7] - 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7] - 董事会解聘总裁、副总裁应提前一月说明理由[7] - 总裁辞职应提前一月向董事会递交申请[7] 总裁职责与权力 - 总裁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10] - 总裁职责包括维护公司财产权、开发新产品等[23] -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工作[28] - 总裁在董事长等要求下两日内召开办公会议[12] 决策与审批 - 总裁办公会议意见一致可共同决策,分歧大下次再议[12] - 投资项目需经总裁或董事会批准,需股东会审议的经批准后实施[14]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联签制度[15] - 公司工程项目20万元以上实行招标制度[17] 高管限制与报告 - 公司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等控制企业担任除董事外职务[19] - 高管遇刑事诉讼等情形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20] 考核与薪酬 - 考核总裁指标有总资产、净资产等[31] - 总裁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31] 奖惩与责任 - 总裁任期成绩显著,董事会给予物质奖励[31] - 总裁任职失职失误,董事会追究责任[31] - 总裁违反细则规定,所获利益归公司[32] 其他规定 - 总裁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4] - 总裁提名副总裁等需人事考核并交董事会审议[15] - 总裁不能履职时,董事会15个工作日内决定代行人员[8] - 副总裁受总裁委托分管工作,总裁不能履职时可代行[10] -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