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002690) - 累积投票制制度
美亚光电美亚光电(SZ:002690)2025-10-24 08:31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4] 董事候选人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距股东会10日前可提新候选人[4] 投票规则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7]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7] 当选条件 - 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0] 选举结果处理 - 票数相等、人数未超规定全当选,超规定再选举[11] - 当选不足应选一半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组织下轮选举[11] - 当选超一半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可补选或重启程序[11] 制度生效 - 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说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