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股份(60361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在列[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7]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1] - 相关资料和信息原则上提前3日提供给委员,特殊情况除外[14]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委员可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7]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7]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有委员要求投票则用投票方式[18]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1]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会议记录应包含六项内容[21] - 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当日或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0] - 认为必要时可召集其他人员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18] - 决议实施中发现违规可要求纠正,拒不纠正向董事会汇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