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张家界(0004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张旅集团张旅集团(SZ:000430)2025-10-24 08: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4] 股东权利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建议撤换其提名当选的董事[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16][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含)的事项[11] - 审议超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30%(含)的单项投资等事项[1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4] 会议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应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1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提案与选举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20]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表决,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2]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22]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其他规定 - 股东每次发言不超5分钟,每人在一次大会发言不超3次[3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年[38]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