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603977)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超半数[4] - 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会议方可举行[11] 财务与监督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经半数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至少每年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15] - 监督指导风控内审部工作[17] - 督促内控问题公司整改追责[18] - 监督董事、高管履职行为[19] 股东会相关 - 提议开临时股东会书面申请,董事会10日内反馈[21] - 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21] - 董事会不履职时可召集主持股东会[20] 诉讼相关 - 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向法院诉讼[21] - 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