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601208)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材科技东材科技(SH:601208)2025-10-23 0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获批发行8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8,117,834.00元[11] - 发起设立时各股东认购股数及出资比例,合计认购16880.00万股,出资比例100.00%[2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18,117,83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收购股份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规定[3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4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起诉或自行起诉[46][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起诉[4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3]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7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9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3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8] 人员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14][115]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65][168] - 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7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4] - 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