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巨化股份巨化股份(SH:600160)2025-10-23 08:4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决策 - 金额30万以内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0] -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内,或30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的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特殊关联交易决策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10]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0]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作为交易金额[13]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1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要求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定价与披露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18]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21] - 披露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应包括关联交易方、内容、定价等[21]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4] - 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总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25] -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26] 重大关联交易补充规定 - 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等[27] - 购买关联人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需股东会审议的,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28] - 以未来收益预期估值方法评估拟购买资产定价的,实施完毕后连续三年披露实际盈利与预测数差异[30] 关联财务公司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财务公司应具备资质且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32]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金融交易以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金额中孰高适用规定[32]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应签金融服务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应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动态监督[34] - 公司与关联人签金融服务协议应披露预计业务情况,如每日最高存款限额等[34]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36] 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增资、减资以公司金额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38] - 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向公司控制或参股企业增资或减资,涉及放弃权利或重大影响需按规定处理[38]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38]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8种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公司达重大标准可申请免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特定财务资助或担保可申请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40] - 同一自然人任双方独立董事且无其他关联情形的交易可申请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40]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免披露或履行义务[40] 其他规定 - 规定“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货币单位一般指人民币[42] - 规定明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情形及规定实施、废止、解释相关内容[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