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巨化股份巨化股份(SH:600160)2025-10-23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6月1日发行8000万股普通股,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99,746,081元[9]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31000万股,发起人巨化集团折为国有法人股23000万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4] 股东相关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9][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84] - 董事会批准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内事项[89]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92]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9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7]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9]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3] 其他规定 - 公司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65]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