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 - 巨化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巨化股份巨化股份(SH:600160)2025-10-23 08:45

公司设立与股本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巨化集团公司以34132.8万元经营性资产投入,折为国有法人股23000万股[5] - 1998年6月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5]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31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统一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3] - 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规定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4] - 规定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1元[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部门起诉[7][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超总数的二分之一[2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副总经理3至8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0] -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2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1]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32] 其他 - 《公司章程》等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