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002987) -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京北方京北方(SZ:002987)2025-10-22 12: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重大交易满足标准需提交审议,如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6]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购买或出售资产超30%需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提供财务资助单笔超净资产10%等情形需审议[8]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等情形需审议[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审议[10] 股东会授权与召集 - 经出席会议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可授权董事会行使其他职权[1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4][15] - 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5]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该类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8] 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21] - 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资料及任职要求[22]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等规定[23]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交易系统为交易时间[26] - 持股1%以上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9] 投票制度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总数有计算方式[30] - 董事候选人当选最低得票数为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30]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2] - 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32]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4] - 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2个月内实施[34]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6] - 普通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连续十二个月内特定金额超30%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结束当日披露决议公告[38]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39] - 规则经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