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600187)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国中水务国中水务(SH:600187)2025-10-22 11: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613781103元,营业期限49年[6][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3781103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转让与收购 - 2007年12月25日,黑龙集团将22972.5万股国有股份转让给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13] - 2022年8月10日,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将22731.25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和姜照柏先生[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相关注销、转让时间和比例限制[17] 股东权益与限制 - 特定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占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有不同的召集和通知规定[37][41][42][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应不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71][72] - 董事会审议交易有金额和比例等条件限制[74][7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95]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有不同阶段的现金分红比例要求[99]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6]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有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的时间要求[113][114]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125]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