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00040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长虹华意长虹华意(SZ:000404)2025-10-22 08:16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9] -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并设负责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负责人考核[9] - 审计机构运行经费在公司年度预算中单列,实行经费独立原则[9] 审计机构职责 -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管理等制度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执行[12]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有权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或考核[14] 审计机构权限 - 有权参加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等重要会议[17] - 有权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17] - 应以风险为导向安排年度审计计划,聚焦高风险领域[21] 审计流程 -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需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计划外审计事项由审计委员会下达指令[32] - 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现场审计时送达[33] - 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评价、追责,必要时开展后续审计[38]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单位或相关人员对审计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结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或仲裁申请[38] - 复审需执行回避制度,审计机构另行指派审计组[38] - 仲裁小组由多部门人员组成,裁决结果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批准后执行[38] 资料管理 - 公司相关部门调阅审计资料用于内部流转需经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对外输出需经董事长批准[43] 责任追究 - 对违反制度的被审计单位及个人、审计工作人员,公司将依据规定追究责任[45][4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