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300555) -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路通视信路通视信(SZ:300555)2025-10-22 04:1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董事长[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6] 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2] - 特定情况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1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0][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会议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32]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保存,出席董事等需签名[26] - 董事会会议决议书面记载,出席董事签名[28][29] - 会议记录与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董事长职权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还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34] 规则相关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部分不含[33]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