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0025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飞龙股份飞龙股份(SZ:002536)2025-10-21 10:4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处理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1]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信息披露义务与流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有质押等风险需披露[13]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15]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4]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证券部汇总整理[19]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20] - 重大信息传递时董事等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1] - 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22] 子公司与股东相关 - 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需配合披露[23][24][25][27]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配合披露[24]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制度[24] 责任与制度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6][27]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27][29] - 公司财务部门应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并防泄漏[3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报告监督情况[30]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应签保密协议[32] - 公司与外界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2] - 重大未披露信息难保密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3] - 公司需配合证监会调查并及时回复[35][36] - 擅自公开重大信息致违规,责任人将受处罚并追刑责[36] - 违反制度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36] - 制度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3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