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00253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飞龙股份飞龙股份(SZ:002536)2025-10-21 10:46

会议通知 - 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4] 会议召集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4]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通过,及时披露[6] 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后才可提交董事会[6]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无表决权[8] - 一人一票,全体过半数同意审议事项通过[11] 意见与决议 - 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类型含同意、保留等[13] - 决议经出席签字生效,未按程序不得修改[13] 会议记录 - 载明相关事项并至少保存十年[13] 公司支持 - 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承担相关费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