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规则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 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 重大投资与分红影响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或总资产10%,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3] - 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可动用资金少于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影响现金分红[13] 不同发展阶段分红比例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4]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4]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4] 高送转规则 - 每10股送转5股以上为高送转[16] - 送转股方案报告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不得高送转[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提议高送转,公司应立即召开董事会审议[18] 分红审议与调整 - 年度股东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分别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23] 分红方案基础与计算 -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方案一般以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为基础,特殊情况可调整[23][24] - 公司在报告期结束后至方案公布前股本总额变动,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或转增的股本基数[24] - 计算现金分红比例时,可供分配利润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计算比例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础,股票回购支付现金视同现金红利[28] 未达分红标准说明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未现金分红或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说明原因等事项[26] - 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特定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50%以上,未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现金分红比例依据及未来规划[27] 特殊分红披露要求 - 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或超过当期净利润100%,且达到或超过当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偿债等情况[2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或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80%且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现金分红超净利润50%,需披露方案合理性[27] 分红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决策分红预案应记录相关内容并保存,年度、半年度报告应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30] - 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分红政策及决策程序[34] - 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政策确定利润分配方案,需在年报披露原因,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应在年报披露后、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业绩说明会[32] - 公司违反规定分配利润,股东应退还,造成损失的股东及相关人员担责[33]
西高院(688334)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