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包括公司在内的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任职资格与培训 - 首次受聘前至少参加一次任职培训,受聘后两年内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4] - 需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会计专业人士若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6] 独立性要求 - 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10]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履职与职责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对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 应持续关注相关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20] -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有权发表独立意见,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19] 会议出席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8] - 一名独立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独立董事的委托[28] 补选规定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规定,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公司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2]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2] - 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2]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提出延期会议或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33]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4] 其他规定 - 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36] - 条款与法律法规等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36]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独立董事工作办法》失效[36]
西高院(688334)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