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青海春天青海春天(SH:600381)2025-10-20 10:0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现任监事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后解除职务,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董事,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将原营业执照号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10402282C[2] - 公司规定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3] -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拟修改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3]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股份[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0]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等[1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9]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9]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0] - 公司自做出合并决议或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30] 其他修订 - 公司将“股东大会”相关表述修改为“股东会”[32] - 实际控制人定义增加自然人和其他组织[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