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0]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报告[13]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4]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需及时报告[14] 股东相关报告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报告[12][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19][2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董事会秘书[17]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需告知董事会秘书[19]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应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任一时点的当日,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3] - 董事会秘书在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应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4]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36] 制度相关 -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应在发生或知悉当日内[29] -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1]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7]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重大事项通报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