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董事会同意提议后,均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投票情况不单独统计[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7]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1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19]
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