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科技(603917) - 合力科技: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或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1]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任致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审计事项经审计委员会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含履职说明并按时披露[22][2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供资料,保存资料10年[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27] - 可建责任保险制度[27]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的股东[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