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股权与投票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投资者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应3日内报告并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17] - 投资者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每增减5%需报告公告,事实发生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1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8] 其他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1]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6]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2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者实施市场禁入[2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可提交修订案[29] - 该规则由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发布[30]
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