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6052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神通科技神通科技(SH:605228)2025-10-17 09:16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至少设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6]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10年[34] 其他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3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涉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