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6052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神通科技神通科技(SH:605228)2025-10-17 09:16

重大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3]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9]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3]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报告[1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报告[17] -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融资方案、审核意见、生产经营等发生重大变化需关注[21] 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各部门等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4]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应24小时内报送书面文件[24]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应分析判断并向董事长汇报[25] - 报告重大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等审核[26] - 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提交上交所审核并披露[26] 制度相关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8] - 证券部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29] -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将受处分并承担责任[29]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