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交易审议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元以上,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 - 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除外)[12]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且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2] 内部程序要求 - 公司董事等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和披露规定[14] 重大关联交易 - 公司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过账面值 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为股东提供投票便利[26] - 公司以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评估定价,实施完毕后连续三年披露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需签补偿协议[26]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 3 年,每 3 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4] - 公司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2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8] 交易其他要求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对方、标的、关联关系说明等内容[21]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8]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可参照[19]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