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30034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联创股份联创股份(SZ:300343)2025-10-16 1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6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8,969,119元[8] - 公司发起人由19名自然人和3名法人组成,2010年6月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时以净资产出资折合3000万股[17] 股权结构 - 公司改制设立时,李洪国持股1375.44万股,持股比例45.85%[17] - 公司改制设立时,邵秀英持股534.72万股,持股比例17.82%[17] -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共计1,068,969,119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按《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3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5] 人员任职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89]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5] - 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的15%,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0] 公司运营与变更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