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00045) -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大酒店大酒店(HK:00045)2025-10-15 11:12

薪酬委员会组成 - 最少三名成员,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 会议相关 - 最少每年两次及必要时举行会议,主席应出席股东大会回应股东提问[4]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委员会主席[5] 决议规则 - 书面决议案须经所有委员会成员通过及采纳[6] 职责与职权 - 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建议薪酬政策、批准薪酬待遇等[7] - 每年检讨自身职权范围并向董事会作变动建议[9] 薪酬检讨 - 考虑与同类公司对比、人员职责等因素[9] - 确保薪酬建议符合董事会企业目标及宗旨[9] - 任何董事或其联系人不得参与厘定自身薪酬[9] 时间节点 - 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5日通过采纳本委员会职权范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