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0029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会议通知 - 定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5日通知,不定期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3] 会议召开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4]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4] 特别职权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6]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8] 述职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