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六种情形发生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内容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7] 投票与选举规则 - 公司自上市起,拟选举或更换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多于一人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34] - 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候选人数不能超拟选董事人数,所分配票数总和不能超股东拥有投票数,否则该票弃权[34] - 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数之积[34] - 董事当选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关联交易决议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有效,特殊情况需三分之二以上[3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8]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50%以上提交股东会[4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4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4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41] - 公司与关联方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42]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情况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按相应规则推举人员主持股东会[24] - 召开股东会时,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继续,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主持人[24]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管列席会议,他们应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24]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无偿进行,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2] - 股东可在对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时要求点票,主持人应立即组织[44]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4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4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5] - 股东会决议公告内容包括会议信息、股东情况、表决方式和结果等[4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51] - 董事选举提案通过后,新任董事立即就任[53] - 派现、送股等提案通过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权限另行制定[55]
润都股份(002923)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