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002923)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2] 自愿披露标准 - 对外投资设立或参股公司金额达2000万元以上及有重要进展可自愿披露[5] - 收到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政府补助可自愿披露[5] 披露程序与责任 - 自愿性信息披露报告、草拟等程序有明确规定[7] - 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证券部具体办理[10] - 董事等对披露真实性负责,各部门依规传递信息[10] 档案保存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1]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