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科技(00259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豪迈科技豪迈科技(SZ:002595)2025-10-14 13: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8]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需说明原因[10]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与关联人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金额为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披露[11] 表决回避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3] 披露要求 - 发生应予披露的关联交易按规定提供文件并履行披露义务[16] - 根据关联交易类型披露交易对方等有关内容[16] 其他 -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等[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8] - 制度所属公司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