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科技(00259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豪迈科技豪迈科技(SZ:002595)2025-10-14 13: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2] - 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修订后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4]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交易与决策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交易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公司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3][14] 董事与监事选举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补选董事时,当届董事会、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2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0] 组织架构与职责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34]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2]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