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30129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卓创资讯卓创资讯(SZ:301299)2025-10-14 08:31

重大信息报告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4] 非日常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11] 日常交易关注标准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关注[14] 其他报告事项 - 重大风险事项报告责任人应在事项发生前或发生后1日内报告[13]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前报告(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除外)[11] - 对外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交易发生前报告[11]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应在收到信息后1天内报告[15] -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事件,应主动告知公司证券事务部并配合信息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等,应在卖出股份的18个交易日前书面告知[18] 报告流程 - 报告责任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21]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应及时分析判断并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21] 培训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的沟通和培训[22] - 发生应报告的内部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或未上报,将追究报告责任人责任[22] - 董事会秘书发现重大信息有权询问经办人或报告责任人,其应及时回复并提供资料[23] - 报告责任人对重大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25] -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应部门或分子公司负责人相关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