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稿)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SZ:000534)2025-10-13 11:47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五类人员[2] 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须提前报告[8] - 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须提前报告[8] 诉讼仲裁报告 - 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或仲裁需报告[8] 报告流程及要求 - 先电话报告重大信息,再传真或电邮文件,书面文件随后快件邮寄[15] - 提供重大事项进展及相关资料[10] - 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等[11]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或擅自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董事会追究责任人责任[12]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等执行[18] - 重大事件在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等情况时需关注[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23] - 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