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0021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韵达股份韵达股份(SZ:002120)2025-10-13 11: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3]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9]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9] 短线交易规定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0] - 股东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短线交易收益[11]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11] 其他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2]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披露情况[14] - 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5]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计划买卖股票需填写通知书请核查[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持股变动需填写申报表,变动后次1个交易日内申报[23][24]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5] - 违反制度规定,除受证监会和深交所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况处分[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批准之日起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