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002120)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韵达股份韵达股份(SZ:002120)2025-10-13 11:46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五百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资金来源及检查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4] - 内审机构每半年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事项全面检查[9] 套期保值要求 - 开展套期保值衍生品交易需跟踪净敞口价值变动并评估效果[8] 审查与评估 - 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相关情况[11] - 实施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前需综合评估并上报董事长[10] 信息披露 - 开展衍生品交易需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13] -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衍生品交易要明确相关内容及效果[13] - 以投机为目的开展衍生品交易需真实准确披露交易目的[13] - 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超一千万元时应及时披露[13]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14] - 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14] - 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应按深交所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17] - 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相关交易需报公司批准,参股公司对业绩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参照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