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30074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欣锐科技欣锐科技(SZ:300745)2025-10-13 11:46

公司基本情况 - 2018年4月27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63万股,5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61.4391万元[6] - 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0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2] - 已发行股份数为16761.439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3] 股东与股份 - 发起人吴壬华认缴股份3611.8357万股,持股比例45.1479%[12] - 发起人彭胜文认缴股份722.5480万股,持股比例9.0318%[12] - 发起人唐冬元认缴股份580.5984万股,持股比例7.2575%[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选择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15]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1]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相应比例通过[5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5]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至少2名独立董事[8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6] 公司经营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07][108][10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4][11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0] - 章程修改事项若需主管机关审批,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