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30074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 - 改聘事务所应最近三年未受相关行政处罚[5]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9] 改聘相关规定 - 三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一般不改聘[10] - 审计委员会审核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12] - 董事会通过议案后通知各方参会[12]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需了解原因并报告[12]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 变更应披露前任情况、原因及沟通情况[12]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变更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为准[1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