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10月修订)
北特科技北特科技(SH:603009)2025-10-13 11:30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 声明和承诺,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积极 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应当积极作为,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董事应当履行以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纠正和报告公司的违规行为,支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