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慧辰股份慧辰股份(SH:688500)2025-10-13 1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856.86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529.6710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750万股,每股金额1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529.6710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股东信息 - 海南良知正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680.375万股[16] - 海南金慧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62.75万股[16] - 文昌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持股669.375万股[16] - 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37.5万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3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6]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9]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在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如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15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14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