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8397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持股变动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 - 上市1年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半年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6] - 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7] 减持规定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7] - 实施完毕或时间届满需报告披露结果[8] 交易限制 - 财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9] - 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10]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2] - 自审议通过日生效实施[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