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83972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惠丰钻石惠丰钻石(BJ:839725)2025-08-27 16:00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担任[12] - 曾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得担任[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0] 独立董事任期与连任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20] - 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20]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20][2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5]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5]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29] - 因故不能出席应事先审阅材料、形成意见并书面委托他人[30]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7][38]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