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拓机械(87370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细则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26日经二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特定情况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 表决权计算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权数=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应选董事人数,多轮选举重算[11]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表决权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11] - 多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全入选,股东会继续表决,选举不超三轮[11] - 当选董事未达应选人数,已当选有效,继续表决,不超三轮,不足后续股东会选举[11] 特殊情况处理 - 已当选和留任董事合计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已当选有效,拟离任履职,15日内再召集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2] 投票结果处理 - 投票后统计结果并公告每个董事候选人得票情况[14] - 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拟当选人最少,全部当选超应选人数时再次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不得当选[14] - 符合当选条件人数低于应选人数,按不同情况处理缺额选举[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