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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831167)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鑫汇科鑫汇科(BJ:831167)2025-04-27 16:00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独立董事不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处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秀玲、钟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 专项意见。 根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资 料,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形成如下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