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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600798)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宁波海运宁波海运(SH:600798)2025-10-10 12:02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文件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四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地减少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 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