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时尚(6002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出席及列席 股东会会议的董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 1—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